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21-10-22浏览:10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办法,拟在校本部开展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管理规定》、《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三、评选比例

(一)奖学金评选比例:一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7%;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15%。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4%,“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导向,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开展。

(二)在评定过程中,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如实公布评选结果,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五、上交材料

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

其中,汇总表(附件4、5)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信箱1789868704@qq.com。附件4请提交EXCEL表格。

附件:

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表

2.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表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5.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