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6浏览:1769

各学院: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我校2019年寒假自1月12日起至2月22日止,学生2月23日、24日(周六、日)返校报到注册,25日正式上课。

寒假前,需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假期留宿学生安置提醒等工作。现将离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前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寒假前,各学院应通过班会等形式,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告知学生注意事项。

(一)学生离校前,务必做到: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清理好宿舍物品,保证宿舍整洁,便于部分宿舍假期维修;关闭门窗、水龙头、电源等。

(二)学生寒假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交通、信息等方面的安全,做到安全离校,快乐返校。

(三)学生离校后,假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寓,确需进入者,须持学生证(一卡通)和身份证在公寓管理员处进行出入登记。

二、妥善安置、管理假期留校学生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非南京籍学生确因学院认定的实习等原因需留宿的,根据下文要求办理。

(一)严格申请审批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

假期确因学校安排的实习、技能竞赛、社会实践等原因需留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书》(附件2)、实习录用通知书(经实习单位盖对外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处。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学生的留宿申请进行审核,本学期有夜不归宿记录者,假期不予留宿。

3.学工处审批

各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假期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附件3)以及《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表》(附件4)。1月7日前,将附件1、2、3、4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处,电子版发送至潘抒灵老师邮箱1633630295@qq.com(不接受学生单独申请)。学工处收到各学院的汇总表后,审查有关留宿信息,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4. 后勤处安排住宿

学工处将通过审批的学生材料交至后勤处,由后勤处统一安安排住宿。

5. 学生办理住宿手续

通过审批的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办理入住。学生按获批的留宿时间段留宿。

6.学生办理退宿手续

学生留宿结束离开宿舍前,需在宿舍管理员处做好登记,办理退宿手续。

(二)做好留宿期间学生管理

各学院若有学生留宿,必须排定假期值班表,并在放假前做好留宿学生各项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其自觉遵守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按时作息,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1.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由学工处、各学院、后勤处、保卫处共同负责,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

2.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留宿学生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值班辅导员和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假期内辅导员应与留宿学生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留校学生动态。

3.学院指定留宿生中1-2名学生干部担任本院留宿学生组长,每天需和公寓管理员对接,监督和管理本学院学生的住宿情况(卫生、安全、晚归、违纪等),遇特殊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三)重要提醒

假期学校食堂、医务室暂不开放。为保证水卡和电卡正常使用,留宿学生放假前必须足额充值,多备少用,以备不时之需。

(四)校区安保电话

应天校区门卫室:025-86496562

定淮门东校区门卫室:025-83774715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安全协议书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假期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

      4.学院假期值班安排表

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离校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