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

时间:2016-11-29浏览:558

各市县开大(电大),省校直属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学【2016】10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和7月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德高尚、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不低于75分。其中,未设置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的专业,则按综合实践课程(如综合实训、综合实践等课程)成绩计算。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名。

毕业一年内或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名额限制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中第三款所列成绩要求: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者。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类似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二)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大型集团总公司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或集体荣誉者。

(三)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课题或出版原创性的专著者。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一)。

(二)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

(三)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三)。

(四)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五)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

(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七)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总结。

请上述材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江苏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件。

五、其他

(一)各单位要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候选人事迹介绍,由候选人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如出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情况,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三)为保证成绩的准确性和样式统一,成绩单务必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在表格下方注明课程平均成绩,以及“成绩审核无误”。如打印成绩单计算有误,请以文字注明。另外,在成绩单学校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毕业”的字样,并加盖学籍审核部门印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025-86496570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江苏开放大学 学生工作处

电子邮箱:1789868704@qq.com


附件:1.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