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校本学院:
今天上午,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通知我校自查2017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原因是少部分2017届毕业生向省招就中心反映学校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报送的就业信息和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影响毕业生社会诚信度,因此省招就中心要求各高校自查毕业生就业情况,12月22日前,将自查结果反馈至省招就中心,故请各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掌握毕业生就业现状
请各单位通过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自查毕业生就业信息(名单见附件),特别是多名毕业生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掌握毕业生就业现状。
二、及时反馈自查结果
12月21日16:00前,请各单位根据自查结果,在奥蓝录变更信息,并在扩展项7中统一标记“1225”,同时电话将自查结果告知就业指导中心王老师、自查结果(样本见附件)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
三、其他
联系人:刘涛(025-86496571、15358159660)、王丙芹(025-83774887、15358159615)。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反馈自查结果。
附件:
1.2017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自查用)
2. 自查结果 附件:就业信息和自查结果.xlsx
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