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集中派遣日程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5-16浏览:549

办学点,校本各学院:

根据5月12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就业工作业务培训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定于5月24日起,集中审核2017年毕业生派遣数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责任到人,通过奥蓝毕业辅助平台,真实、专业、及时报送派遣数据,确保报到证办理到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就业材料

根据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请各单位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动态、真实报送就业信息,杜绝出现“通报”(见附件1)中的问题;若有造假等违规行为,我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一)就业反馈做到“四不准”:

(1)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劝导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3)不准将实习协议或实习证明作为就业反馈材料;

(4)不准将毕业证书、报到证发放与就业签约挂钩。

1.自审就业信息

2.各单位自审就业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数据完整。

(1)信息完整

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灵活就业材料上“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毕业生联系电话、就业材料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不得为空,同时和奥蓝系统的保持一致。

‚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灵活就业材料“右上角”注明毕业生工作岗位,如“施工员”。

(2)公章有效

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灵活就业材料上“单位公章”不得为“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材料专用章”等和就业反馈无效的公章。

(3)毕业生联系畅通

按照教育厅要求,就业反馈时,按照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灵活就业材料上联系方式联系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时,杜绝“已停机”、“拨打号码不存在”等现象,故反馈前,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确保就业信息真实。

(4)核对签名

请各单位审核就业材料,确保真实后,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和灵活就业材料“右下角”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日期”。

特别提示:★省招就中心、我校就业指导中心不定期抽查就业信息,对弄虚作假的,记录备案且通报。

3.制定派遣方案

毕业生派遣方案制定,请各单位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就业工作手册》(2014版)的附件1: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摘录生教育厅学生处《江苏省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为准。

首次派遣时,所有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应填写完整,不得为空。

(一)派遣方案具体情况

1.就业状况:就业

(1)报到证签发类别:去就业地报到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领取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或盖章),或用人单位有资质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可将报到证直接开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不能作为直接办理报到证的依据。

(2)报到证签发类别:回生源地报到

(3)毕业去向:非派遣

特别提示:就业状况是就业的

★所在地区,按单位名称填写,到市县一级;

★就业类别

出国、应征义务兵的,实际所在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项目应为空。

自由职业的,单位行业和工作职位类别应为空。

自主创业的,工作职位类别应为空。

★单位性质按实际就业单位填写,其中:

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单位性质均为中初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如新东方学校,单位性质为其他企业。

农、林、水、地、矿、油、航空航天等行业为“艰苦行业”;

村官、三支一扶、苏北计划、西部计划等为国家、地方基层项目。

毕业去向为不分的,单位性质为其他。

★档案去向按接收函、人才中心盖章、回原籍等实际情况填写。

★实际所在地,按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填写,到市县一级。

★组织机构代码9位或18位。

★就业类别、单位行业和工作职位类别、按实际情况填写。

★毕业生升迁、转岗、薪酬、对用人单位满意情况,因我校人才培养状态就业数据采集在9月底结束,但是毕业生“就业相关调查”第二阶段时间是2017年9—10月且用人单位调查是2017年9月—2018年3月,所以,2017年8月31日前,升迁转岗薪酬对用人单位满意信息,要在奥蓝录入到位。

2.就业状况:待就业

(1)报到证签发类别:回生源地报到

(2)毕业去向:待分

特别提示:★未就业类型和就业状况的对应关系。

3.就业状况:升学

(1)专转本、研究生(全日制)

特别提示:

★升入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不能签发《报到证》,毕业去向为“升学”,实际所在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均为空。

★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还未报到注册的,应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声明。

(2)专接本

说明:3

特别提示:

★在籍普通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了高一学历层次自学考试、毕业时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报到证》。

★如专科毕业离校时已办理过《报到证》,需申请换发新《报到证》的,还需提供其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毕业去向:不分

特别提示:★省招就中心要求“不分”数据应在毕业当年度截止前,确定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后报送。

(三)自审

1.利用奥蓝“审核”自审。

    具体流程:查找(选出需要审核的信息)→审核→派遣审核→开始审核,确保数据完整。

(四)整理就业材料

1.纸质材料整理

(1)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材料。

(2)升学材料,在其右上角写明学号后,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

2.纸质材料和奥蓝核对整理

将就业纸质材料和奥蓝就业信息一一核对。

三、集中审核

(一)网上审核

5月22日起,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审核派遣数据,请各单位按照派遣集中审核日程安排(见附件1)提前2天,通过奥蓝报送派遣数据。

(二)现场审核

1.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初审

5月24日起,请各单位按照集中审核日程安排,携就业材料、派遣报告(含毕业生人数、毕业情况、就业情况和原因等)至就业指导中心,现场集中初审。

2.省招就中心终审

(1)6月20日起,省招就中心集中审核全省高校派遣数据6月18日后,就业指导中心公布省招就中心集中审核具体日程安排。

(2)借鉴2016年经验,请各单位工作人员(见附件3)根据省招就中心日程安排到省招中心集中审核、办理报到证。

四、其他

1.联系人:王丙芹,025-83774887、13815886112。

2.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35-1号综合楼(北楼)108室

3.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iuye@jscvc.cn。

附件:

1.通报.

    2.就业指导中心派遣集中审核日程安排。

    3.工作人员名单(集中派遣)附件.zip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