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我校在应天校区八楼会议室召开《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专题学习会。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金丽霞,学工处、团委、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学工办主任、学院团总支书记和全体辅导员到场学习。会议由学工处处长季海菊主持。
金丽霞以《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为题做专题报告。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介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二是解读修订的重要内容;三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辅导员。她说新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举措,“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教师与管理人员的双重身份、专业培训的要求和发展通道。此次修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新规定”是我校聚焦大思政的重要表现,我校将积极为辅导员的成长与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条件,让他们能够身心愉悦的工作,保证他们工作有条件,做事有平台,待遇有保证,发展有空间,促进辅导员队伍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金丽霞在专题报告中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辅导员做了具体阐述,她说,辅导员是学生人生道路上的领航者,应该做到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学生的引路人;二是确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为学生服务,全面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三是凝聚“四心”,时刻保持责任心、细心、爱心与耐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四是以学生为主体,做好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五是关注特殊群体,特别是贫困生助学及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深度辅导工作;六是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传媒与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袁寿荣说:“这是一次深度学习会,同时也是我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对辅导员定位和职责,概念更明确,理解更精准。自己受到鼓舞,将进一步投身到工作岗位中。”建筑工程学院江蕾老师说:“辅导员工作繁杂,但十分重要,作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应创新方法,转变传统思想,将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引导,这样学生才能够敞开心扉。”健康与养老教育学院黄敏老师说:“通过此次会议,收获颇多,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再进一步深入同学之中,多给学生一些关爱。”商学院团总支书记张慧说:“团的工作与辅导员工作相辅相成,都应以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不断增强他们的凝聚力。通过此次学习,今后将更加明晰自己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同时将不断创新方法,用学生喜欢的方式引导他们学习和成长。”
“新规定”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季海菊在专题报告会开场前首先与大家共同学习了“新规定”,她从总则、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发展与培训、管理与考核以及附则六个部分,结合辅导员具体工作详细阐述主要内容。她强调“新规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是辅导员工作的基本准则,学习和理解新规定有助于打造敬业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铺导员队伍,做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文:沈静/图:黄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