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的起止时间:
每年8月初左右开始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1日。
2、办理前须准备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贷款的学生必须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或是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要写清家庭贫困情况和表现,证明上需由村委会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再次申请贷款学生无需证明)。
③大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校录取新生)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表。
④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地点:
当地教育局(当地资助中心)
4、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⑤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
5、共同借款人资格
①应首选借款学生的父母为共同借款人。
②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必须由父母中承担供养责任的一方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借款学生是孤儿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同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法人。
⑵共同借款人需户籍在本地。
⑶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6、申请人贷款额度
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7、申请人贷款期限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
8、申请受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当地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9、签订合同
当地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互相授权,再次办理贷款及有关事宜时,可根据当地资助中心的要求办理即可。
10、账户开立
办理贷款时系统自动生成账号,当天晚上统一发送支付宝开户,通常在第二天中午以后账户即可开通使用。建议学生尽快修改原始密码及完成实名认证,提升账户安全。此支付宝账号是用于学生贷款发放和以后学生还款的主要的渠道。请大家务必记好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
11、确认回执
学生持当地资助中心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在10月10之前必须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12、贷款发放
贷款将于每年11月中旬发放,回执单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直接转至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若有剩余资金将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借款学生可在高校资助中心查看学费到账情况。借款学生需在贷款申请后及时登录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支付宝使用说明可从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