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各部门:
近期学校屡屡接到律师事务所等有关机构来电、来函,反映我校学生从网络平台贷款逾期未还事件;同时据对各学院上报信息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校办学系统至少已有50多名学生卷入不良网络借贷,总涉及金额20多万,个人借贷金额从300元至5万元不等,平均每人5000元左右。更有学生从中牵线介绍同学借贷,并从中获取回扣。这不但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而且对优良学风、组织形象(有学生会外联部的学生参与)、同学关系,以及学校安全的稳定等带来威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网络不良贷款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为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良网络借贷,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立即做好全面部署,开展逐人排查,并开展长期宣传教育。尤其要抓住老生暑假离校前、新生报到前后等时机,广泛利用各种资源,以班会、公开讲座、文艺表演、社会调查、微信微博信息、海报传单等多种形式,深入做好校园不良网络贷款的排查和相关教育引导工作,遏制不良网络贷款现象蔓延势头。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校园不良网络贷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工作总结一起上报省校。
二、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中国人素来崇尚节俭、量入为出。大学生心地单纯、阅历不足,缺少信息保护意识和鉴别能力,容易贪小利、轻信、虚荣,导致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或个人超前消费,可他们大多没有经济独立能力,依靠父母提供学习和生活费用,一旦被卷入不良信贷,往往给个人、家庭和学校带来很多麻烦,甚至陷入诉讼或危及生命,还会在某种程度上扭曲校园人际关系。要在学生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培养并宣传学生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三、加强不良借贷风险防范教育
(一)着力加强校内外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家长知情同意情况下,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轻易申请其它类型的贷款,遇到相关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推销,可告知家长和老师并征求意见,杜绝不良借贷行为及由此引发的相关严重后果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对危害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
四、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和金融常识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着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暴力收款的特点。当学生在增长的消费欲和侥幸心理的推动之下,可能会陷入“连环贷”,继而陷入财务“陷阱”。在以上情况下,学生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父母最为实际贷款兜底人,更会承受极大的经济负担。利用易班、微信平台等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五、及时提交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开展专项调查(尤其是附件3中涉本单位的案例),并将本单位《校园不良网络贷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与工作总结与同时上报省校学生工作处。工作总结需包含本单位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人数、比例及主要参与形式;开展风险防控及教育引导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等内容。
联系人:潘抒灵
电 话:025-86496570
电子邮箱:xskjstvu@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