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根据苏城院学工〔2015〕2号文件精神,在全校开展以“遇见文明•阳光前行”为主题的表彰活动,内容涵盖“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尊敬师长,专心听讲;班级整体风貌好,无违纪行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第二课堂成绩突出;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踊跃参加青年志愿者等服务组织,师生及社会反映好;获得各种班集体荣誉多。
(二)文明宿舍:保持宿舍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私拉电线,不使用禁用电器;寝室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积极向上,总体表现优良;宿舍文化内容健康向上,格调清雅大方,美观协调。
(三)文明标兵: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文明修身,无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行为,尊重老师,关爱同学,践行文明礼仪;集体荣誉感强,爱护校园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杂物,不做有损学校、班级声誉的事;文明就餐,爱惜粮食,注重节约。
三、推荐名额
(一)文明班级:各学院班级总数的10%。
(二)文明宿舍:各学院宿舍总数的8%;在文明宿舍中,各院推荐2个五星文明宿舍。
(三)文明标兵:各学院学生总数的1%。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文明班级申请表(附件一);
(二)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二);
(三)文明标兵申请表(附件三);
请将上述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本于2016年1月5日前送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杨丹。
五、其他
(一)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送选材料规范齐备、准确无误。
(二)上述评选均须附先进事迹介绍及相关照片。
(三)文明宿舍应有成员介绍,如有成员受纪律处分的,该宿舍不得参评。
附件:1、文明班级申请表
2、文明宿舍申请表
3、文明标兵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