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校园”系列活动评选表彰

时间:2015-01-15浏览:552

 

各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苏城院学工〔2014〕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标兵”的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班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全班学习成绩优良,补考、挂科同学少;尊敬师长,专心听讲;不在教室、课堂吃东西,保持教室卫生;班级整体风貌好,无违纪行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第二课堂成绩突出;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踊跃参加青年志愿者、院系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组织,师生及社会反映好;获得各种班集体荣誉证书多。
(二)文明宿舍:保持宿舍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私拉电线,不使用禁用电器;寝室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积极向上,总体表现优良;进行宿舍文化设计,内容健康向上,格调清雅大方,美观协调,宿舍成员无违纪行为发生。
(三)文明标兵: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在品德修养与学习等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修身,无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行为,尊重老师,关爱同学,践行文明礼仪;集体荣誉感强,爱护校园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杂物,不做有损学校、班级声誉的事;就餐自觉排队,文明就餐;爱惜粮食,注重节约。
三、推荐名额
(一)文明班级:各系班级总数的10%;
(二)文明宿舍:各系宿舍总数的8%;在文明宿舍中,各系推荐2个五星宿舍。
(三)文明标兵:各系学生总数的1%;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文明班级申请表(附件一);
(二)、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二);
(三)、文明标兵申请表(附件三);
请将上述纸质材料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送学生工作处。
五、其他
(一)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评比。通过评比,表扬先进,带动中间,激发后进。请据实撰写相关事迹材料,确保送选材料信息准确无误、材料规范齐备。
(二)上述评选均要附属先进事迹介绍,其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要有集体照片;文明宿舍要有成员介绍,如有成员受纪律处分的,该宿舍不得参评。
 
附件:1、文明班级申请表
2、文明宿舍申请表
3、文明标兵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一:
“文明班级”申请表
所在系、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