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3-11-26浏览:538


各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本部开展2013-2014学年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二)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奖学金评选请参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城院〔2008〕183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请参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苏城院〔2008〕185号)。
三、评选比例
(一)奖学金评选比例:一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2%;二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7%;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15%。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不超过在校生的4%,“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在校生的2%。
四、评选要求
请各系按照评选条件的要求,开展本系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在各项评优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和评选比例评选,并将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评奖评优工作质量。
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5日——11月10日,各系完成所有评奖评优工作;
(二)11月11日——11月17日各系对评奖评优推荐学生进行公示;
(三)11月18日各系将评奖评优推荐结果报学工处进行审核。
五、上交材料
请上述材料于2013年11月18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
其中,汇总表(附件4、5、6)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信箱xskjstvu@163.com,请注明“评优”字样。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表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推荐表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校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5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
6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