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开展“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和“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3-18浏览:494

 

各系、各办学点: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3.20咱爱您”心理健康教育周和“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学函〔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于4月初和6月初分别及时将开展两项活动的经验撰写成新闻稿,报送至省校学生工作处,省校将汇编成简报或专刊以便互相交流。
联系人:省校学生工作处 徐永珍;
电 话:025-86496569;15358159882;
电 邮:42478519@qq.com;
QQ 群:123327332。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