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办学系统内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是否按规定全额按时发放。(二)是否制定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三)是否建立专账档案。(四)是否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二、检查方式(一)本次检查采取各办学点自查和省校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二)各办学点对照省政府及省校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的有关规定,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省校学工处,电子稿可以发送到学工联盟QQ群(50596303)或电子信箱xskjstvu@163.com。(三)省校将会同组织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人员对办学点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及被抽查单位另行通知。(四)随机抽查获资助的学生,了解发放具体情况。(五)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办学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以本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情况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真正让广大学生及家长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