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校内各系和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预征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
各办学点要尽快通过多种形式将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精神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男性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阶段(2011年5月21日至6月15日)
各办学点组织有预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初检初审阶段(2011年6月25日前)
各办学点对学生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并于6月25日前将预征对象花名册及学生的各种申请表汇总,寄至省校学生工作处。
(四)应征阶段(2011年10月31日前)
各办学点提醒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五)补偿代偿阶段(2012年2月后)
省学生资助中心对我校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按照政策规定,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省校,省校再汇至入伍学生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办学点要召开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贯彻预征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毕业班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展广泛地进行宣传和发动。宣传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每个办学点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努力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时间安排、政策规定等传达到每个男性应届毕业生(包括校外实习的学生),使他们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
(二)认真组织,按程序落实。按照要求,此次预征工作将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预征登记表等材料,各单位要充分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
(三)保持规模,提高质量。根据省里要求各办学点必须完成预征人数达到应届男毕业生人数的10%指标,并将其纳入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硬指标之一。
联系人:潘抒灵;电话:025-86496569 ;传真:025-86496570;电邮:pansl@jstvu.edu.cn;通讯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