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查”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1-05-03浏览:520


各系、各校区物业管理处:
为切实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四自”意识,提高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营造自主学习、健康生活的校园氛围,根据苏城院〔2011〕45号《关于开展“三星三最争示范,我为迎评添风采”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三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5日——6月30日;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1、方式:各系自查、系与系之间互查、学工处抽查。
2、内容:旷课;迟到早退;夜不归宿。
三、检查人员
1、学生工作处人员
2、各系辅导员
3、各班班委
4、各校区物管处宿管部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要佩戴工作证,严格履行督察责任。
2、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检查情况。每周一各系将自查情况汇总表,宿管部将夜不归宿情况汇总表交至学工处(书面记录和电子表各交一份,其中书面记录要求盖章)。东校区交至109室安老师,应天校区交至709室潘老师。周二由学工处在各校区予以通报。
3、及时通报情况。每两周学工处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学情通报》向校领导汇报,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通报。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