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4-28浏览:641

 

各办学点、各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学〔2011〕5号),为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1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灵抚触,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8日至6月3日。
三、活动组织
省校学生工作处指导,各办学点、各系具体实施。
四、重点工作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今年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健康工作专题培训
分别组织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解析工作职责,介绍工作方法,部署本次心理健康月工作任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基层队伍建设,发挥辅导员和学生朋辈之间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二)三困学生心理帮扶工作
对经济、学业和心理方面出现困难,尤其是2010级学生心理普测结果显示异常的学生,分别以班会、讲座、素质拓展训练、团体辅导或个别辅导等形式,帮扶解困。
(三)人际关系讨论会
组织宿舍舍长开展专题讨论,探讨宿舍、班级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的处理方法,分享经验,促进大学生的成长。
(四)心理健康主题班会
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专题班会,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心理问题,引导学生思想健康发展。
(五)感恩征文大赛
征集学生亲历的感动故事,引导大学生表达对父母、师友、同学、恋人等的感恩之情。
(六)校园心理情景剧比赛
组织大学生心理情景剧比赛,通过情景剧表演,达到释放压力、解决困扰等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是建党90周年,各办学点、各系要从安全稳定角度出发,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月重点工作活动计划和方案,培养锻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充分调动班级心理委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做好心理问题预防。各办学点、各系要以心理健康月活动为契机,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广大学生在面对挫折时能够自助、助人。要结合春季心理问题高发、易发特点,加强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办学点、系需报送的材料为:
1、2011年心理健康节工作计划(5月11日前上报);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一,6月15日前上报);
3心理健康节各项重点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目录见附件二,6月15日前上报);
4、特色活动申报表(附件三,6月15日前上报)。
六、其它
(一)工作上报速度和质量将被记录,作为各单位学生工作的考评依据。
(二)书面材料及电子稿报送给省校学生工作处徐永珍老师。通讯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工处;邮编:210019;电话:025-86496569;电邮:42478519@qq.com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办学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月重点工作佐证材料目录
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1年心理健康月特色活动申报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