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院〔2010〕140号
各系:
为切实做好今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支付学费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对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0级普通本专科新生。主要指:孤残(失去双亲或有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社会低保家庭子女,或其他家庭困难学生。
二、补助比例及金额:各系按新生实际人数的5%进行补助,每人一次性补助200元。
三、审核程序:
(一)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选名单;
(二)各系对初选名单进行认真调查、审核;
(三)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填写《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旁证材料(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当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家庭困难证明等);
(四)各系初审并公示5天,接受学生、教师的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请各系将《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一)、《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二)于10月15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并报盘或发至QQ群共享中。
联系人:丁云(86496570)
附件: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2、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汇总表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生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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