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7)

各办学点:
为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现决定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08级所有高职高专学生(三年制)
二、普测方式
(一)应在电脑机房进行,需开通网络;
(二)网络平台为“心海软件”大学生心理档案系统(我院心理档案系统的网址为http://soft.psych.gov.cn/2007/jscsxy
(三)普测量表为“大学生人格问卷(UPI)”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
三、普测时间
普测工作应于09年5月20日以前完成。
四、普测步骤
(一)进入测试主页http://soft.psych.gov.cn/2007/jscsxy/
(二)在页面左上角的“系统登录”版块,在“方式”栏选择“学生/教师”,在“用户名”栏输入学生证号,在“密码”栏输入888,点击“进入”(不可点击“注册”),打开新的页面;
(三)进入“个人信息中心”栏, 完成“登陆信息修改”和“个人信息修改”;
(四)打开该页面左边的栏目“心理评测中心”--“心理普查”,点击页面右边红色箭头所指示的测验名,逐一完成测验;
(五)查看“心理评测中心”栏目下面的“我的评测记录”,察看本人测验结果;
(六)退出系统。
五、筛测结果的处理
(一)筛测结果查询
1、登陆管理后台(各办学点管理员登陆名见附件,登陆密码请来电咨询);
2、学生测量管理--测量结果管理;
3、设置“学号”、“院系”、“年级”、“状态”等变量,查询本办学点学生的测试结果。
(二)利用测试结果生成学生心理档案
1、登陆管理后台;
2、学生数据管理--心理档案查看;
3、设置“学生个人情况”、“普查测量记录”、“自测测量记录”、“问题留言记录”、“心理咨询记录”、“相关描述评语”等变量,生成学生心理档案。
(三)对心理测试中显示阳性的学生,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类作出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已自行组织普测的无需重测;
(二)每人每次完成测试约需40分钟;
(三)普测前的准备:应对学生进行动员,要求人人参加、根据本人情况如实作答;
(四)提前检查电脑及网络运行情况,留有机动机位和时间;
(五)测试中需保证安静有序的测验氛围;
(六)因系统内的操作均不可恢复,所以请管理员不得擅用菜单增加、修改或删除非本办学点学生的资料,同时妥善管理本办学点密码以免泄露学生资料;
(七)心理档案系统使用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省院学工处徐永珍老师(电话:13813830609 86496569 83774801)。
附件:各办学点管理员登陆名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各办学点管理员登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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